关于 禁鱼的问题 ,河道整改聚有若干小型人工湖,就在7月份 ,设置了县级政府以投放鱼苗为理由设置禁鱼规定,禁止一切垂钓行为,并态度强硬的说:如果垂钓没收渔具。 本人查了关于禁鱼的规定 ,只有县级以上的部门有金鱼的资格,并且禁渔期是2月到4月,并且政府也没有没收渔具的权利吧。 本人是钓鱼爱好者,应该有垂钓的权利 。想咨询一下这种政府行为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合法垂钓。
2025-09-10 11:46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渔期内和禁渔区进行捕捞活动,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有权根据需要,在禁渔区内划定禁渔范围,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渔业资源。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咨询具体规定和处理办法。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