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处于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一名销售公司的分公司经理,但是分公司店面的法人是我,但是我只是一个打工者的角度在公司经营,现在由于总公司经营不善,导致欠客户10几万元,无力偿还,我想咨询这样的问题出现应该由谁来承担,与我个人的关系大么?
15天前您好,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如果您的分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而面临债务问题,这可能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变化、管理失误等。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您作为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 然而,是否需要您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在中国大陆地区,有限责任公司通常是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即使您不是该公司的直接股东(即“自然人股东”),如果您持有该公司股份,并且这些股份价值足以覆盖其债务,那么您也有可能被追责。 此外,根据中国法律,对于个人债务,一般情况下的限制主要是基于“夫妻共同债务”原则。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您与债务存在特殊关系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否则通常情况下您不会单独对债务承担责任。 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以了解具体适用的法律规定。同时,及时向法律顾问寻求专业意见也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上述信息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