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单位工作刚满1年,怀孕公司知道之后找人顶替我,想让我辞职。我在前单位缴纳社保超过1年,现单位只缴纳了几个月(等于说中间有中断缴纳),还能享受生育险吗?不是说累计缴纳够六个月还是一年,而且生育期间正常缴纳就可以吗?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4-10-26 10: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如果您在前单位已经连续缴纳了1年以上生育保险费,那么您有权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与新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未满一年,因此暂时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您可以要求新单位为您补缴生育保险费用,并且可以继续享受其他社会保障待遇,如医疗保险等。 关于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好所有与生育保险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医疗就诊记录等。 如果新单位拒绝为您提供生育保险待遇或不配合补缴生育保险费用,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在可能的情况下,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细节和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请务必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专业人士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