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辞职,在一家公司做了一个多月,还没转正,现在说算我自离,扣9天工资,合理么
2026-02-28 02:21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在试用期内(通常为3个月),且符合提前通知的规定,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离职并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等。 至于是否属于“自离”,关键在于您是否有明确的通知或告知行为。如果公司在您的未转正期间已经提供了完整的培训和指导,并且您有理由认为自己不符合公司的岗位需求或者无法适应工作环境,那么您可能有权提出离职并要求得到一定的补偿。但请注意,具体到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规定有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劳动法专家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