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份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7月份公司才给我入的社会保险,如果现在离职能得到赔偿吗?
2025-07-22 02: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您的合同于2017年3月签订,但直到7月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这违反了法律规定。 关于您能否获得赔偿的问题,具体取决于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以及您的工作年限等具体情况。如果您在合同期间内被要求加班或者未按时支付工资等情况,您可以向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此外,如果您因公司原因导致离职,例如由于公司经营不善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可以考虑申请经济补偿金。请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