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外地来津务工人员,在天津卖小吃,生意还行。前年因为城市规划改造,我们的小吃摊被政府取缔了。 后来一社会人员伙同城管以收卫生费的名义给大家聚到一块。 每月收取一千元的费用,后来又断断续续涨过几次,大伙也是敢怒不敢言,一直这样相安无事的干着。 今年滨海新区创卫生城市,把我们又给取缔了,大伙一直歇着,忽然有一天,以前收我们费的又找到大家,说给我们又找个好地方,您好,我是一名外地来津务工人员,在天津卖小吃,生意还行。前年因为城市规划改造,我们的小吃摊被政府取缔了。 后来一社会人员伙同城管以收卫生费的名义给大家聚到一块。 每月收取一千元的费用,后来又断断续续涨过几次
2024-10-30 07:37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是城市管理中的不正当行为,包括非法收费和强行要求搬迁等。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公民个人进行罚款或强制性措施。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正待遇,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 其次,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此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避免进一步的纠纷。 最后,建议您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保障自身权益。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