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应该是2001—2005年毕业于中等专业学校。由于2004年17岁, 提前离校、考入到事业单位工作(合同工)。当时未能缴齐全部学费,次年缴齐全部学费,所以毕业证书年限延长一年2001—2006年(已让学校开红头文件、证明我应该是2005年结业,但是因为某种原因与06年一起结业)。 1:2011年转正事业编。组织部于2018年整理档案,减去了我一年的工龄。理由:未毕业参加工作不合法。按照毕业证算取工龄。 2:2018年缴纳养老保险,按照我的毕业证(2006年7月)毕业开始缴纳,之前两年不算工龄。 请问大律师,组织部和社保局这样做是否正确?
2025-09-04 18:4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关于您的学历认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领取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且需要完成相关的学业任务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和成绩。因此,如果您的毕业证书被推迟了两年,这可能会对您的学历认定产生影响。 其次,关于您的工作时间计算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应当在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后,方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如果您在2018年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那么之前的两年可能不会被视为工作时间,从而影响工龄的计算。 最后,关于您的提前离校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未成年人不得中途退学或辍学。如果您在2004年就因故离开学校,那么这可能会影响您的就业机会和个人发展。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相关机构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