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单位无故辞退,签合同了,26年,每个月工资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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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您与单位签订了26年的劳动合同,并且在其中担任重要职务,因此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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