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唐山东海钢铁有限公司的员工,公司规定只能带发放的手机入厂,我应发放的手机欠费,无法使用。带自己的手机入厂,被公司洙安在公司大门口搜出,公司给我2千亢罚款,连帶班长4佰元,烧结厂罚款5佰元,放假七天反省。请问他们的做法合法吗?
2024-09-28 23:52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3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并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和福利。 其次,关于罚款的问题,根据您的描述,公司对您的处罚似乎过于严厉,可能涉及不当处理或滥用职权。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情况严重,您可以考虑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请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避免泄露给他人。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解答,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