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年,对方再婚,离婚协议书上写着随时可以见孩子,现在不让我见孩子,已经一年多没见过孩子了,我要见孩子,该怎么办
15天前在离婚协议中写明“随时可以见到孩子”,意味着双方都有权利要求与孩子见面。如果您认为对方拒绝让您见孩子是违反协议的,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证据。记录每一次未能见孩子的日期和原因,并保存好所有相关文件。 寻求第三方协助。如果可能的话,请找到一个第三方(如中介人或见证人)来证明您有权利要求见孩子。这有助于加强您的主张。 考虑法律途径。如果情况继续恶化,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支持您要求与孩子见面的权利。 保持沟通。尽管存在冲突,但保持开放和诚实的沟通是非常重要的。尝试理解对方的想法,并寻找共同点以解决分歧。 心理咨询。如果您感到情绪压力过大或者难以处理这种情况,考虑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 记住,保护自己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但在任何行动之前,确保您有足够的证据并遵守当地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