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认识一个月的同事,后来一起换了工作,一起在上海找房子合租,用的是他的身份证登记的,但是当时他让我先垫付钱,出于信任我就先垫付了押金加租金4587块钱,但是后来过了大半个月他家里出事就请假回家了,之后更是辞了工作不来上海,我先垫付的钱他也不给我一半的钱,甚至一分钱不给,在他走之前我总共垫付了4732块钱,他现在跑回老家了,当初说好平摊的,现在一分钱不给,他这样做算是构成犯罪吗?我该怎么做?租房合同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但是钱都是我出的
2025-10-05 17:39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无法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合同纠纷或财产损失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保存所有与租房相关的证据。包括租赁合同、支付记录、转账凭证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您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并且对方未按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房东和被告。尝试与房东进行沟通,了解其对事件的看法。如果房东愿意帮助解决争议,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来解决这个问题。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当对待,或者需要更正式的帮助处理这种情况,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在某些地区,可能存在针对此类情况的法律援助服务。 采取必要的行动。如果房东不同意调解或者解决方案不满意,您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记住,起诉前应确保有充分的理由支持你的主张,并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 总之,处理这类问题时,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并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