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个第三方调研公司,实习了两个多月,当时签订的合同(1图),8月26日离职后,然后9月23号,让我去签离职合同(23图),而且7、8月工资,10月31号才发,这合法吗?包括这两份合同生效吗?第二份合同是黑白打印的,包括章也是的
2025-01-19 23:22尊敬的用户, 您在第三方调研公司的实习期结束并离开时,是否已经签署了正式的离职协议呢? 如果您没有签署离职协议,并且您的薪酬和工作条件与之前签署的合同不符,那么这些情况可能构成违约。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支付其未支付的全部报酬。 至于您提到的两份合同,第一份合同(1图)看起来是关于实习期间的工作安排和薪资待遇的,而第二份合同(23图)则是在您离职后的约定和赔偿事宜。这两份合同都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才能生效,否则可能会因为不平等条款导致合同无效。 请您务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上述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