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之前在浙江娅茜内衣有限公司上班,刚离职几天,在公司任职期间公司有活动,每个人必须上交200元参与,赢的人将得到一系列的奖金,本人是在公司任职期间交的费用并在在职期间业绩排名第一,按照理是有奖金的,但现在已经离职,公司一致否认此事情,并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我的奖金据为己有,请问这个合法么?
28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与其工作相关的报酬。如果您的公司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或未足额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法,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您先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然后联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