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月7日开始上班,当时店长说的是前2月保底3000,两个月后按底薪加提成算工资。但11月中旬又说取消试用期保底直接按底薪加提成进行结算。后发工资600多,这工资是按底薪来算的,因为是新人没有工号所以办业务都是用别人的工号来办的自然就没有业务提成,这工资根本不合理,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利益
1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入职时与公司就薪资进行了沟通,并且双方同意按照每月底薪加上提成的方式计算工资。然而,在后续的工作中,公司的做法似乎发生了变化,即取消了试用期的保底并改为按照底薪和提成的方式计算工资。 如果您认为这种变更不合理或者不公,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公司进行沟通。首先,尝试与店长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说明您对新的薪资计算方式的看法,并要求得到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 收集证据。记录您与店长或其他相关人员关于薪资计算方式的所有对话,包括日期、时间、内容等信息,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 提出书面申诉。如果上述沟通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尝试提出书面申诉,将您的诉求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交给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表达您的不满和希望得到解决的愿望。 联系劳动监察部门。如果情况较为复杂或者协商无效,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有权对企业和个人的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理。 记住,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佳方式是在事前采取积极措施,如事先约定薪资计算方式、保留相关证据等。同时,通过合法途径寻求帮助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