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结婚半年。没打结婚证。 男方可能有病。 让他去医院检查。 怎么都不去。 半年了没有在一起。 有过几次。 但是。 男方没反应。 不想和他过了如果用法律手段结决。 应该怎么做呢。是不是不用理他了。 可以展开新的生活了 如果我提出彩礼钱应该怎么办。如果用法律手段结决可以让他必须去医院检查吗
2024-07-12 00:31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和男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在法律上并不构成婚姻关系,而是属于同居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随时结束这种关系,无需经过法律程序。 关于彩礼问题,如果彩礼是您在同居前给予男方的,您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返还通常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返还彩礼。 至于男方是否去医院检查,这属于个人意愿和隐私问题,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规定个人必须接受身体检查。如果您担心男方的健康状况可能影响到您,可以通过沟通的方式鼓励他去检查,但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强制他进行检查。 总的来说,您可以自由地结束同居关系并开始新的生活。如果涉及彩礼返还等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但请注意,法律手段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成本,建议在采取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