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们家租的房子这期间一年多没有人住的情况下有一个月产生了水费2000多元,水务局不管这事,房东让我们拿这钱,合同书上也没有注明水电费归乙方承担,我们作为乙方需要承担吗?
2024-11-28 08:53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水电气费的分担方式,则应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配。在本案例中,由于租赁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水电费用由谁承担,且您和房东均未明确表示同意按比例分摊,因此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将该部分费用平均分摊给双方。 此外,如果您认为水务局不应收取这笔费用,请联系水务局或相关部门,了解是否存在其他可能的原因导致该费用产生,并要求他们提供证据支持其判断。最终,建议您与房东协商解决此事,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