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给别人房子合同上写三年,但是没写押金,现在半年了,在要押金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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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限未满六个月或者租赁物尚未交付的,承租人不得请求支付租金。因此,如果您的租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押金金额和押金的退还条件,那么在您已经居住半年的情况下,要求对方退还押金可能不太合理。建议您与房东协商解决,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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