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昆山花桥双华路打工搂租了一个门面房做个小饭店,做了两年多,今年十二月8号忽然贴了公告要拆迁说到十二月三十号搬不然要停水停电,吓得住在这里住房的人赶紧搬走了,我们这些开店去找物业要赔偿,他们说不赔,还有一件事,我当时来租门面也物业没跟我们说这是住房改成门面房,还有收租也是用商铺租金收,电费也是按公业用电来收的,请问一下我们应该怎么办。
2025-04-04 06:38您好!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因此,您的房屋属于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财产,应当受到保护。其次,关于公告中提到的拆迁事宜,您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以确定该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确实存在违法拆迁的情况,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拆迁行为无效,并请求赔偿因拆迁给您造成的损失。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或寻求第三方调解等。最后,关于水电费用的问题,建议您先查明具体原因,如是由于政府政策调整导致的水电供应中断,则可以向供电部门申请恢复供电;如果是物业公司未及时通知而引起的水电费用增加,可以通过与物业公司沟通解决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