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旷工64天被单位警告。2017年因旷工7天被单位开除。单位扣了我的工资和绩效还要我给单位交3000块钱 这样合理吗?
2024-08-31 06:10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扣除员工的工资,并且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该单位的行为不合法。 至于是否需要缴纳3000元罚款的问题,这需要看具体的规定和相关法规。建议您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解决,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如申请劳动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