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3月7日入职至今,单位一直没有缴纳社保,而且每年淡季都要放五个月的假,每月有一千块的生活费要次年十月份发放。我入职至今的工资一直都是4500/月。之前还扣了两千多的所谓履约金,现在提出离职想申请劳动仲裁,问可以申请哪些补偿?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2024-10-27 02:23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补偿。 工资差额。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自您入职以来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生活费。 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可能会导致员工的经济利益受损,因此您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他福利待遇。例如,如果单位承诺提供住房补贴或医疗补助等其他福利,这些也应得到赔偿。 请注意,具体的补偿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法规来确定,并且您还需要与单位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