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9月27日进酒店工作的,到了11月5日晚上用微信方式跟店长提出不做了要辞职。当时是因为在工作中碰到了很多的问题,已跟上级领导反应过此问题,但是他们都知道这些问题,但是就是不采取措施,还跟我说睁只眼闭只眼,我接受不了,我也怕他们报复我,我就提出辞职。公司也没有跟我签合同,也不交金,他告诉我我没有提前30天告知,10月份工资要打折,11月份的5天扣掉,公司是可以这样做的吗?
2026-01-04 22:06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酒店工作期间提出离职,并且在微信中向店长表达了不愿意继续工作的意愿。然而,您提到公司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支付任何补偿金。 关于您提出的“公司可以这样做的”这一说法,这并不合法。在中国,无论是在职员工还是自由职业者,在未得到充分通知和合理补偿的情况下终止雇佣关系是非法的行为。因此,建议您立即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此事,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合理的赔偿金或补偿金等。 同时,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解雇行为,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在此过程中,请确保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的支持。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