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打掉两颗牙、公安医院给拍了照片、给了单子上面写的是未构成轻伤害、回来我百度了一下、说掉了两颗牙就算轻伤二级了、怎么解释?
2025-06-10 04:49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医疗事故和民事赔偿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认为是轻微伤害或者不构成轻伤害,则可能是因为当时拍摄的照片和医生出具的诊断书没有准确反映实际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鉴定,以确定是否构成了轻伤害。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损失来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此外,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