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签订的协议上,双方就房产进行了分配(房子拆迁了,但是还没有拿到新的安置房,协议内容上也就是按面积的多少进行的分配),现在对方同意把他名义下的房产全部给我,请问写一份协议就可以有法律效益吗,需不需要公正什么的(离婚已经超过一年了,已经不能申请协议更改了)
2025-05-19 05:0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与前配偶之间关于房产分割的协议是有效的,并且您的前配偶同意将他名下的房产全部转让给您,那么您可以按照约定来执行。这种情况下,无需特别公证或签署其他文件。 然而,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建议在正式处理财产转移时,最好与专业的法律顾问合作,以确保所有条款都符合法律规定并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此外,在任何涉及房产和财务的决定中,都应该谨慎行事,避免在未来产生争议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