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所在单位要求分流,要求我从原岗位调离从事其他工作或解除劳动合同,原岗位由他人顶替。我完全胜任原岗位,并多次获得奖励。请问我单位这种做法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权。
2025-06-04 13:4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的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员,则其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建议您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同时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