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有了贰佰万的外债,外债是因为丈夫在香港投资,妻子需不需要共同背负债务,婚姻6年有2个孩子在一方有债又无工作的情况下会怎么判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2024-06-22 09:16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但如果债务是一方个人行为产生的,并且另一方不知情,且债务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可以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 在您的情况中,如果丈夫的贰佰万外债是其个人在香港投资产生的,且妻子并不知情,且该投资收益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妻子可以主张这笔债务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她不需要共同承担。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意愿等。在一方有债务且无工作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另一方的抚养能力。如果您希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建议您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有能力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教育条件。 请注意,具体案件的判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而有所不同,因此,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