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号辞职,28号发年终奖没有我的合法吗(公司每年年终奖分2次以上来进行发放,年前一次,年后一次,上年就年前发了一次,年后这次竟然在今年4月28号发放,我4月29号办辞职,竟没我的,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2024-09-27 15:55尊敬的客户, 您的情况涉及到劳动关系和年终奖金的发放。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员工在离职前应提前通知公司,并且应当遵守公司的规定进行工作交接。同时,在法定情况下,如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您提到的年终奖金的问题,如果公司在年末时已经进行了年终奖金的发放,而您作为劳动者在4月29日才提出辞职,则可能意味着您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并得到认可。因此,您的请求可能会被公司视为不符合常规的工作流程,从而导致年终奖金无法按照预期时间发放给您。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在离职前已经得到了年终奖金,但如果您在离职后发现公司未按期发放年终奖金,您也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补发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您的需求和期望,以便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