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温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我51% 股东蔡49%,没有签署书面利润分配协议。 2.我们是卖网络谷歌推广的,代理杭州一家公司,我们跟客户签约,客户钱打到杭州公司,杭州公司再把销售额60%利润返给我公司 3.公司2017年收入60万左右,利润差不多50万左右 4.股东蔡平时擅自把公司收入打到一个 个人账户,假称出纳,实际收款是他本人。 问 1.2017年报该怎么做?2016年年报直接让代理会计公司平帐了。 2.现在我该怎么操作?
2025-05-09 06:12您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您的情况下,您与蔡某之间的投资关系以及双方在业务上的合作情况属于商业合作关系而非股权关系。因此,关于如何处理2017年的年度报告的问题,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对于股东权益的确认和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应当对其所持有的股份进行登记,并且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对于股东收益的计算。在您的情况下,可能涉及到对股东收益的计算,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这需要通过合理的财务核算来完成。 对于股东权利的维护。如果存在任何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行为,如蔡某擅自将公司的收入转入个人账户等行为,您有权要求蔡某停止此类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股权转让的可能性。如果您认为蔡某的行为损害到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是否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例如提起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最后,由于涉及具体的法律事务,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得到更准确和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