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我妈六十多岁了,在广州越秀公园做环卫工,(有合同在公司,但是有公司工资打卡)摔伤一只腿,医生证明说骨折后陈旧骨改变,治不好了,成终身残疾,不能自理了,想找律师代理。
2024-06-25 02:29首先,非常抱歉听到您妈妈的遭遇。在这种情况下,您妈妈可能有权获得工伤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或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一旦工伤认定成立,员工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您需要做的第一步是向您妈妈的雇主报告事故,并要求雇主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雇主不配合,您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后,您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申请相关的医疗费用、残疾赔偿等。 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或者拒绝支付赔偿,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可以聘请律师代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个过程中,您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证明、工作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特别是如果您家庭经济状况有限,可能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赔偿金额可能因个案情况和地方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