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餐饮行业的,现和房东有点会同纠分,合同到下过月二十五日到期,但合同后面我们附加了一条,期满后除国家征用此地段外,我可以继续续签合同和经营本店,租金按照国家标准的递增考虑长房租是合理的,但是我们现在存在的纠分是甲方房东强行让我迁出,无理由要收回房子,我认为这样是故意损害我的利益,之所以我在合同上面附加了一点的原因就是怕我们投入钱以后房主故意刁难,也是经过房主的同意之后签定的,我们出门在外养家糊口也不容易,一点点小的积蓄都投在店里的装修和设备上了,这样对我们的损失很大,而他们房主没有任何伤害害,损害的是我们的利益,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只好请求律师解答我能不能打赢这场官司,谢谢!
6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房东之间存在纠纷,涉及到租赁合同的解除和补偿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因违约导致的经济损失,并可能争取获得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 首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合同中的条款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并且房东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从而导致您的损失。 其次,在诉讼中,您还可以提出索赔请求,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使用费、家具和设备损坏赔偿、搬迁费用等。这些请求需要基于事实依据进行支持。 最后,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构成违约,您还可以选择通过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调解可以通过第三方来帮助您双方达成协议,而仲裁则是由独立于双方的机构做出裁决。 总之,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如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