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给工地私人包工头打工,说好的按月发工资,现在五个月了也不发,还说干就就干,不干就走,不给钱也不开欠条, 我去法院起诉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18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补偿。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如果您的工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支付方式,则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每月支付一次工资。因此,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是否需要开具欠条,这取决于您与雇主之间的合同条款和当地的法律法规规定。一般来说,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明确约定工资支付方式和时间,以便避免未来的争议。 最后,请注意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聊天记录等,这些将有助于您证明您的权利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