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之后转正,2018年9月1签的劳动合同,12月17日无合理理由突然被辞退,并且告知一周之内走人,该怎么赔偿?一个月应发工资3500元
7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因此,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对于劳动者因公司违反法律规定而受到的损失,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则还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实际工资和工作年限来计算。此外,如果您在试用期内,公司还应该按照您的实际工资标准支付您的一周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您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