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个外包公司,专做银行的外包,一开始入职的时候因为我没问清楚银行给我的定级,而导致了工资大打折扣,等到今年4月份才给我加了工资,我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多,2016年10月底入职,预计这个月离职,年终奖一般是四五月份发,问了我们经理我可不可以拿到年终奖,他说不可以,年终奖只发给在职的员工。劳动合同也没有提到年终奖,咨询一下:这样子我是不是就拿不到年终奖了呢?
2025-04-21 10:01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和公司的规章制度。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您入职后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风险。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如果您的公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的加班费,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再次,关于年终奖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