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是这样的 我在一家量贩KTV上班 因为有事要回家过年 所以我在2017年十一月份左右提出辞职可是到十五号发工资的时候老板娘却把我们所有要回家过年的员工工资每人扣两百 我是十一月份提出辞职的她却从十月份工资里面扣 而且每个月扣两百直到招到人 我想问一下我们老板娘这样的行为我们这样做才能拿回钱 而且我们老板娘的老公还是工商局的副局长
2025-03-06 06:15首先,您提到的公司存在一些不合法的行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除员工的工资或福利。如果您的离职申请是在2017年11月提出的,并且在12月15日之前没有收到工资,那么这可能表明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争取您的合法权益。 与公司进行沟通。尝试直接向公司管理层解释情况,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此事。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您觉得与公司沟通无效,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解决争议。 收集证据。保存好所有相关的书面记录和证明材料,以便将来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您的权益,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您的行动符合法律法规,并尽量避免采取可能会加剧矛盾的行为。希望上述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