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队分土地出租的钱,我结婚后于200l年迁户于本生产队。有些社员说我不应该分这个钱,请问他们说得对吗?同为一个生产队的人,是不是有那种不该分钱的情况呢?
7天前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生产队分给农户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户在承包期内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果你是在生产队分得土地的,并且已经结婚并迁入新的户口所在地,那么你有权获得这部分土地的收入。 然而,如果有人认为你不应该分这笔钱,可能是因为他们认为你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或责任,或者他们的观点可能与法律的规定不符。因此,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你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理由,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和证明材料,以支持你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