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有病,瘸了一条腿,两个儿子都结婚了就两处房子,自己有一份宅基地,不给盖,导致现在老两口子没地方住,大队书记说给问给问就一直往后推国家没有相关的政策吗,两个儿子一个是17.6.2结婚,一个是17.10.18,结婚后才没地方住,就是不给盖,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26天前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家庭纠纷和土地使用权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居民在自己的住宅用地范围内建房属于私有财产,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关于您的父亲的残疾情况,如果您认为该情况影响了他的居住安全或生活质量,您可以向当地村委会或者城市社区委员会反映,寻求帮助解决。这些组织通常会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至于您提到的两个儿子的情况,如果他们已经结婚并拥有住房,并且符合当地的拆迁补偿标准,那么他们的住房和宅基地使用权应当受到保护,不会被强制拆除。不过,具体操作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以避免矛盾升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产权归属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等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