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甘肃省瓜州县人,2005年响应地方政策,自行开垦荒地30亩,现在在交水费的基础上每亩地再交村委会管理费20元,这样收费是否合法?
2025-02-16 15:4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您应当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了解清楚自己所占耕地的具体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存在违法占用行为,建议及时改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例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