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12月8号提出的离职,做到了1月8号,因为离职了,公司拒绝支付我十十一十二月的季度奖,合理吗,劳动合同并没有提及季度奖这回事,我该怎么办,工资是20号发放的
5天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离职日期为1月8日,并且在合同中并未提及季度奖金这一项。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和福利。 首先,您可以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向公司的管理层提出这个问题。如果您无法解决,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进行仲裁。此外,如果情况严重,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请注意,具体的解决方案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沟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