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企业员工,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单位损失,领导找我谈话,说不适合此岗位,要么调岗降薪,要么自动离职,最近发现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我是否可以以此为由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14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首先,关于您的工作失误导致的单位损失和领导的谈话,这通常被视为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正常管理行为,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做法并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然而,如果您的错误造成了严重的财务损失或者对公司的运营产生了严重影响,则可能需要考虑额外的赔偿或补偿。 其次,关于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这是违法的行为。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缴纳。如果您发现这种情况并认为对此有异议,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这通常是指因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的补偿。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因为公司原因(如裁员、绩效不佳等)导致您被迫离开工作岗位,公司应依法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具体的补偿金额需要根据您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工龄以及您的职位等因素来确定,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便得到更为准确的解答。 总之,面对这些情况时,请务必仔细评估自身权益,并寻求合适的法律途径进行保护。同时,也要注意收集证据,以便在未来可能的纠纷中作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