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在结婚时,对方给予我方六万元,从我家平房的原基础上接了二层,一共四间大方,四间小房,我方也出了同等费用六万元,但这些并没有书面证明,现在我起诉离婚,对方要求分割这份房产,我该怎么办?
2024-09-07 18: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双方所有的财产以及一方或双方为共同生活而购置的财产。如果双方在婚前没有约定对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房屋是您和对方共同出资购买,并且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同时,还需要证明您与对方就该房屋的使用权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您无法提供上述证据,或者对方否认您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进行代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