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问一下,我是9.29到一家公司工作,9.29工作一天后,9.30-10.5十一期间放假,10.28日加班到晚9点多,离职,至今未发工资,并且负责人说工资只能从10.6开始计算,想问下,该如何维权。公司注册的是科技公司,但是现在在经营早教。我在早教中心上班。
2024-07-17 16:14首先,您有权要求获得您的应得的薪资。根据劳动法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工作的员工,应当获得相应的加班费。对于您所遇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权。 直接与公司沟通。尝试直接联系公司的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说明您的情况并提出支付加班费用的要求。如果他们未能满足您的诉求,可以继续寻求其他途径。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他们会为您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材料,由专业的仲裁员对案件进行裁决。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您觉得对方态度恶劣,建议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如起诉至法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需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明、考勤记录、加班时间表等,这些都将成为支持您主张的重要依据。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这个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