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把我分配到武汉做负责人的时候,让我交了5万元押金,我有收据,说是以后可以退。除去这5万元,第一年我分红的时候,公司又扣了一万元保证金,这个没有给我任何收据。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我想辞职回老家。我和公司签的是聘用合同,上面写的如果我提前辞职,就要扣我3万元违约金,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提前一个月辞职,还要扣我3万元违约金吗?我的6万元钱能要回来吗?
2024-07-17 17:53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可以要求公司退还您已经支付的押金和保证金。另外,如果您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具体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在考虑是否离职时,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中的条款,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与法律顾问联系,以获得专业的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