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单位工作快10了,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社保,工资是现金发放,这样的情况我能要求单位补偿吗?
2024-09-09 15:34您的情况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您在该单位工作了10年,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救。 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如果单位确实无法补缴,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请注意,具体数额应依据您与单位实际的工资标准以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如果单位拒绝提供上述资料或者拖延不办,您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