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口粮田以外,村里的承包地,村委仍然收取费用,请问一下这个费用是否合理?不交,属于违法吗
18天前您好!关于您询问的承包地租金收取问题,一般来说,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而承包经营权则是指农民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并可以自主决定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如果您认为村委收取的土地租金不合理或者与合同不符,您可以向当地村委会反映情况,要求重新协商或调整租金标准。如果村委会拒绝您的诉求,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租赁关系无效或者请求变更租金条款等。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