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大庆乐兴夜市租了一个摊位,当时他让我交钱的时候说一共2200包括水电费,当我上岗不到3天就基本天天要取不同的费用,第一:首先是网费一年150,我说我只想干一个月,或者我不用你们的网,给你一个月的钱行不行,他说不行。第二:要地 革费280,第三要卫生费210,第四要垃圾桶费40袋子也要从他们那取还要交钱,卫生每天我们自己打扫,垃圾桶我们自己也都准备齐全,还要这些费用!当时他们没有说有这些费用,如果说的话我也不可能租这个地方,还有7天到期一个月,我不交费用就不让我干,还要把我小吃车扔出去!再一个他们要的这些费用没有书面文书。我现在还在哺乳期间,前天吵完架就回奶了请问我该怎么做,谢谢
2024-10-08 15:50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遇到了以下几种情况。 网费。如果您的摊位需要网络连接才能正常运营,那么网费是必要的成本之一。然而,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应该明确告知所有费用,并且在合同中详细列出所有的费用项目和金额。 地革费和卫生费。这些费用通常是摊位租金的一部分,如果您认为这些费用不合理,可以与出租方进行协商并要求退还多收取的部分费用。 垃圾桶费。虽然您提到自己已经准备了垃圾桶,但是否还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您可以询问出租方关于垃圾桶费的具体规定。 对于剩下的费用,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收据和发票等证据,以备将来处理纠纷时使用。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寻求帮助解决问题。 至于哺乳期的问题,您可以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