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一家涉外公司工作8年多,现在劳动合同签到2022年,我公司工作性质是在国外工作5至6个月回来休假一个月,本人今年36岁在2017年1月份结婚,婚后回去上班,今年18年1月份回来休假打算要孩子,一直没要上,到医院检查身体有点问题需要吃药调理在复查。这期间就一直请假到5月份,之后在请公司就不批准直到现在,公司也一直催促回去上班,可就目前身体状况需要调理要孩子回不去工作,我本人又不想失去工作,现在公司要给我办理离职手续,我不想离职,请问公司强行办理离职合理吗,能否要求经济赔偿?请帮忙解答,谢谢!
17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复杂性。首先,关于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赔偿的问题,关键在于您的合同条款和公司的行为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一般来说,在劳动关系中,员工有权获得基本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等。 其次,关于公司是否能强制执行离职程序,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公司在您的情况下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的不胜任工作或者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那么他们可能无法成功地执行离职程序。 最后,如果您不愿意离开公司,您可以考虑与公司进行协商,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您可以在签订新合同时明确说明您的身体状况,并且在协议中加入有关您休假权利的规定。这样,即使将来由于健康原因无法回到工作岗位,您也可以保留一些福利待遇或补偿。 总之,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