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法终止我们16人劳动合同(中院判决),企业以在诉讼期为由两年没有帮我们办理退工,请问这期间要求企业缴纳五险一金和拿基本工资。
2025-09-21 11: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在本案中,企业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依法足额支付员工加班费。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并且可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关于社保费用的问题,如果企业在诉讼期内未能按时为员工办理退工手续,员工有权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同时,员工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社保欠费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