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跟公司签订的三年合同到期了,公司现在的态度是给我们转岗到外地工作,或者是本地其他同类型职位,但什么时候有岗位完全是不确定的,而且他们拿来的转岗合同完全空白让我们签名,我现在怀疑合同是否合法,合同不让我们复印或者留存,所以等于是没有协商成功,这种情况下合同到期我能拿到失业金么?
2024-11-02 20:08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后,确实有可能获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您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已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且未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您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您的合同可能并非完全符合法律规定。首先,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式解雇员工。其次,在劳动合同中,关于离职条件和补偿条款应当明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此外,对于“空白”合同,建议您要求公司出具一份正式的书面证明文件,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尽快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如果存在争议,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也请注意保存好相关的沟通记录、合同文本等相关材料,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