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车卖别人了,他来拿车的时候说过几天给钱,我就没让他打欠条也没让他留押金,可他一用就是一个月,一个月之后他把车给我送回来了。说不要了,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能打官司吗,我是农村人啥也不知道
2024-07-19 16:42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的是不当得利纠纷或者合同履行不力的争议。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对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款项,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财产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行为,并要求对方返还财产。当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充分考虑双方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等多方面因素。 最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尽快与对方沟通协商,明确对方的态度和需求,同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能够进行有效的法律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