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小餐馆。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现有一员工怀孕了。自己要求离职。而且是立即离职。她请假请到今天。今天应该来上班的。但是没有来上班。请问我是否可以扣她三天工资。
2024-12-12 14:02在您的情况下,您是否有证据证明该员工违反了公司规定,例如迟到或旷工?如果没有,那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除非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或协议明确规定员工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上班,并且没有正当理由,否则企业不得擅自扣除员工的工资。此外,《劳动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未到岗的原因,并尽可能地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