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1号在北京工作,西红门荟聚商场的连锁饭店,因为店里人都不好,不想待下去。到6月份向店长辞职,店长没有同意。干到了7月份2号就走了,没有告诉店长。工资到现在也没有发怎么办。能要回吗
2024-12-01 04:15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和离职补偿的问题。 首先,如果您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离职补偿条款,则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赔偿。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申请补签,并据此获得相应的赔偿。 其次,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您可以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您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工资金额等。 最后,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建议您及时与对方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案,同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